1. 结构加固修复设计应具备的基本资料
(1)原有结构的竣工图和施工记录。当缺乏这些资料时,应具有结构现状的测绘资料;测绘时应注意并详细记录杆件和节点的偏心情况。
(2)原有结构的计算书。
(3)原有结构的损坏、缺陷和锈蚀等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4)原有结构的建造历史和使用情况。
(5)原有结构钢材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若缺乏原始资料时,应在原有结构上取样检验。
(6)实际荷载情况,应进行称量和实测。
(7)施工能力等。
2. 钢材的取样检验
掌握原有结构钢材的材料性能和化学成分是确定加固修复方案的关键。取样检验的目的是查明钢材力学性能和可焊性,其具体检验项目是需要而定。取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凡规格不同的钢材一般均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
(2)试样必须在受力很小的部位割取,取完试样后立即以同号钢材修复补上。
(3)建筑物及构筑物以截面相同的构件(如屋架、吊车梁、柱等)为单元分别取样。在截面相同的构件中(即在一个单元),相同截面的零件上每一个检验内容的钢材试样不得少于三个。而且应该分散在几个构件上割取,不得集中在一个构件上。
(4)对分期分批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不同的建设年代分别取样。
(5)取样检验时,若发现钢材屈服点比实际采用的钢号偏高,应查明是因混料或是因时效硬化所至,加固修复设计时不能因此而盲目提高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3. 加固修复的设计
(1)钢结构的加固修复工作是相当复杂的。它不仅要有在技术上合理的加固修复方案,而且方案尚需生产、施工、必要时还需要科研单位配合。一个好的加固修复方案不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加固修复效果良好,还要尽可能不影响生产,方便施工。尤其是当前加固修复工作多出现在改扩建工程中,不影响生产往往成为方案中的一个主要因素。
(2)加固修复设计应遵循《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但对工程应分别情况灵活处理,如仅是构造上没有满足规范的要求,而使用中未发生问题,强度足够的,一般均不必加固。
(3)为尽量减少加固修复的工作量,可采用下列措施,以充分发挥原有结构的潜力: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种荷载的代表值,如考虑临近建筑物对风载的影响,用吊车的实际吊重来计算轮压等。
设法减轻荷载值,如改用轻质屋面材料或限制吊车小车的极限位置,甚至可考虑改造吊车,加大相邻吊车的轮距等方法来减轻荷载值。
在当前计算机广泛应用的情况下,对原有结构验算的,有可能按荷载的实际分布情况以及结构的实际工作(如节点的嵌固,结构的空间工作等)进行计算,以挖掘结构的潜力,减少加固修复的工作量。
(4)在负荷状态下加固时,首先应尽量减轻施工荷载,减轻或卸掉或荷载,以减小原有结构构件中的应力。
4. 钢结构加固修复的施工
(1)加固时,必须保证结构的稳定,应事先检查各连接点是否牢固。必要时可先加固修复连接点或增设临时支撑。
(2)加固修复时,必须清除原有结构表面的灰尘,刮除油漆、锈迹,以利施工。加固修复完毕后,应重新途刷油漆。
(3)对结构上的缺陷、损伤(如位移、变形、挠曲等)一般应首先予以修复,然后才进行加固。加固修复时,应先装配好全部加固零件。如用焊接连接,则应先两端后中间以点焊固定。
(4)在负荷状态下用焊接连接时,应注意:
应慎重选择焊接参数(如电流、电压、焊条直径、焊接速度等),尽可能减小焊接时输入的能量,避免由于焊接输入的热量过大,而使结构构件丧失过多的承载能力。
确定合理的焊接顺序,以使焊接应力尽可能减小,并能够促使构件卸荷。如在实腹梁中宜先加固下翼缘,然后再加固上翼缘;在桁架结构中先加固下弦后加固上弦等。
先加固修复最薄弱的部位和应力较高的杆件。
凡能立即起补强作用,并对原构件强度影响较小的部位先施焊,如加固桁架的腹杆时,应先焊好杆件两端节点的焊缝,然后再焊中段焊缝,并且在腹杆的悬出肢(应力较小处)上施焊;如加大角焊缝的厚度时,必须从焊缝受力较低的部位开始施焊;对节点板上腹杆焊缝加固时,应首先加焊端焊缝。
采用焊接加固的环境温度应在0℃以上,最好在大于或等于10℃的环境下施焊。